共同点分类法:整合中国和欧盟的绿色定义

共同点分类法:整合中国和欧盟的绿色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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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eca ESG  
- 2021年11月18日

11 月 4 日,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在 COP26 上发布了《共同点分类法》(CGT),这是一份关于中国和欧盟绿色分类法的比较研究报告。CGT 的任务是全面评估现有的分类标准,找出其方法和结果的共性和差异。为开展这一项目,IPSF 于 2020 年 7 月成立了分类法工作组,由中国央行人民银行和欧盟委员会担任共同主席。工作组分析了中国的《绿色债券认可项目目录》和欧盟的《分类法气候授权法案》,为第一版 CGT 做了准备。

本文中的 "欧盟分类标准 "是指《欧盟分类标准气候授权法案》,"中国分类标准 "是指《绿色债券认可项目目录(2021年版)》,与官方的CGT一致。有关中国和欧盟绿色分类标准的更多背景信息,请参阅 Seneca ESG 的 上一篇.

什么是绿色分类法?

绿色分类法可告知各实体其活动是否符合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的环境目标,并有助于为经核实有绿色贡献的项目调动金融资源。通过明确界定哪些项目符合条件,绿色分类法可以降低 "洗绿 "的可能性,提高绿色金融产品的可信度,从而引导资金支持绿色企业、资产和项目。

随着监管可持续金融市场的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机构正在制定和发布分类标准,以确定哪些投资符合绿色目标。除中国和欧盟外,日本、马来西亚和蒙古也采用了各自的绿色分类标准。东盟、加拿大、哥伦比亚、印度、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和英国等其他国家也在制定各自的地区分类标准。除各国政府外,非政府机构也发布了绿色分类标准,如气候债券倡议制定的气候债券分类标准,以及多边开发银行(MDBs)和国际开发金融俱乐部(IDFC)制定的共同原则。

下图显示了世界各地绿色分类法的发展和采用情况。(更新:截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俄罗斯联邦宣布正式采用俄罗斯绿色分类法)。

来源:可持续数据未来联盟未来可持续数据联盟

制定通用分类标准的必要性

由于各辖区的分类标准不同,开展跨境经济活动的市场参与者可能会因绿色分类的不对称而感到困惑。对现有分类标准之间的共性和区别进行全面研究,将使其方法更加清晰和透明,从而帮助其他正在制定的标准将其语言和范围与现有标准保持一致。各分类标准之间的这种协调统一可以提高跨境可持续金融活动的一致性和互操作性。

由于欧盟和中国都是绿色分类法发展的先驱,对它们的分类法进行比较研究将为快速发展的绿色金融市场提供至关重要的见解和清晰度。虽然《中国绿色金融分类法》并不是一份法律文件,并不强制要求中国或欧盟根据对方的分类法改变自己的分类法,但它对这两个经济体进一步发展自己的分类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它也为其他司法管辖区在考虑制定本地绿色分类标准时提供了分析工具。

中国与欧盟分类法比较

欧盟分类标准和中国分类标准的高层次目标基本一致。在其管辖范围内,欧盟分类标准可广泛适用于公司和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各种金融和非金融活动,而目前的中国分类标准仅适用于国内绿色债券发行人。在资格方面,欧盟分类标准提供了符合分类标准的活动必须披露的技术条件,而中国分类标准则提供了符合绿色定义的活动的明确清单。

环境目标

欧盟分类标准有六项环境目标,其中前两项,即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采用了技术筛选标准。

  1. 减缓气候变化(附技术筛选标准)
  2. 适应气候变化(附技术筛选标准)
  3. 水资源和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保护
  4. 向循环经济过渡
  5. 污染预防和控制
  6. 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

中国的绿色分类法是指在这三个主题下为支持环境可持续目标的经济活动提供的金融服务:

  1. 气候变化对策
  2. 改善环境
  3. 更高效地利用资源

总体而言,欧盟分类标准和中国分类标准中的目标在高层次上可以相互映射,但在更细的层次上可能存在差异。

资料来源共同点分类指导报告

用户和强制披露

欧盟分类标准可适用于任何类型的实体,无论是债券发行人、私人投资者还是企业。例如,欧盟成员国和欧盟在制定任何公共措施、标准和标签时,以及创建可持续金融产品的金融市场参与者,都必须依法应用《分类标准》。根据《非财务报告指令》(NFRD),雇员超过 500 人的大公司也必须采用《分类标准》。

另一方面,《中国分类标准》主要是规范绿色债券市场、确保融资项目环境效益的工具。中国分类标准》对中国在岸市场的所有绿色债券发行人都是强制性的,包括所有金融机构、公司和国有企业(SOE)。

资格的确定

根据欧盟分类标准,一项活动如果符合三项要求,就属于分类标准的范围:

  1. 该活动对欧盟分类标准中列出的六项环境目标中的至少一项做出了重大贡献。
  2. 该活动不会对其他五个环境目标造成重大损害。
  3. 该活动符合最起码的保障措施,确保其符合经合组织《多国企业准则》和《联合国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

关于什么是 "实质性贡献"、"无重大损害 "和 "最低限度保障 "的详细内容载于《技术筛选标准》,截至本文撰写之时,该标准仅针对前两项环境目标制定。

资料来源共同点分类指导报告

同时,《中国分类标准》提供了一份详细的符合条件的经济活动和项目白名单。只有被列入清单的活动才有资格获得资助。共有 204 项活动属于以下六个类别:

  1. 节能环保产业
  2. 清洁生产行业
  3. 清洁能源产业
  4. 生态与环境相关部门
  5. 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升级
  6. 绿色服务

白名单中的活动针对的是中国分类标准中的所有三个目标,因此没有像欧盟分类标准那样与相应的目标相对应。

CGT 和未来发展

现阶段,CGT 涵盖欧盟分类标准的第一个环境目标(减缓气候变化)及其相应的技术筛选标准。工作组计划扩大 CGT 的范围,以包括其他活动。例如,目前的 CGT 分析了《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SIC)下六个不同部门的 80 项经济活动,其中包括:

  • 农业、林业和渔业
  • 制造业
  • 电力、燃气、蒸汽和空调供应
  • 供水、污水处理、废物管理和修复活动
  • 建筑
  • 运输和仓储

由于这些部门对中国和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都有重大影响,因此优先对其进行分析。在未来的迭代中,工作组考虑将服务业和信息通信技术(ICT)等其他部门纳入其范围,以提供更大的覆盖面。

随着欧盟和中国分类标准的发展,范围不断扩大并提供更多技术指导,CGT 的另一个未来重点是纳入其他环境目标和过渡考虑因素。CGT 还需要进一步分析评估中国有关适应气候变化的各种地方法规、标准和条例,因为目前中国分类标准中还没有明确规定适应气候变化的标准。此外,CGT 还打算将中国和欧盟以外的其他最终确定的分类标准纳入未来的分析中。

资料来源

https://ec.europa.eu/info/sites/default/files/business_economy_euro/banking_and_finance/documents/211104-ipsf-common-ground-taxonomy-instruction-report_en.pdf

https://ec.europa.eu/info/sites/default/files/business_economy_euro/banking_and_finance/documents/211104-ipsf-common-ground-taxonomy_table_en.pdf

http://www.pbc.gov.cn/en/3688110/3688172/4157443/4382112/index.html

https://futureofsustainabledata.com/taxomania-an-international-overview/

https://www.eib.org/attachments/documents/mdb_idfc_mitigation_common_principles_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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